增值税征收率简并 大连建材行业受益最大
大连讯 自2014年7月1日起,国务院将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,将现行6%和4%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%。据市国税局测算,我市将有290户纳税人受益此项*策调整,预计年少缴纳增值税1.26亿元。 此次*策调整涉及的现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征收率项目为:征收率为6%的项目,包括自来水、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、部分建材产品、生物制品和商品混凝土;征收率为4%的项目,包括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销售旧货,其中销售旧货在4%征收率的基础上减按2%征收增值税。
市国税局相关人员介绍,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,采取简易计税办法,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,并且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我国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,经过多次调整后已统一为3%。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多次调整的情况不同,特定一般纳税人是多档征收率并存,因经营项目或纳税人类型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征收率,容易产生*策不公平的问题,导致纳税人对*策产生误解,不便于税务机关执行*策和纳税人准确适用*策。执行较低的征收率可减轻特定企业的税收负担,对促进经济增长、改善就业具有积极意义。
从我市情况来看,受益面最广的是建材行业,涉及103户企业,年少缴纳增值税5408万元;其次是商品混凝土销售行业,60余户企业预计年少缴纳增值税4405万元;自来水行业的21户纳税人预计年少缴纳增值税2368万元。